本文系转载,原文地址:http://realtime.zaobao.com/2008/10/081029_32.shtml
山西省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霍宝干河煤矿向记者分发‘封口费’”事件做出通报,据悉,九月二十四、二十五日两天,共有二十三家“媒体”的二十八人登记。经初步核查,其中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的有两人。
中新社报道,霍宝干河煤矿今年九月二十日发生一起死亡矿工一人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矿领导犯有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等错误,现公司董事长和党总支书记已被免职。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李锐锋在发布会上说,据九月二十五日一位到现场的新闻记者反映,他看见声称来采访的二三十人中,都未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经初步调查,以采访名义登记的人员中,只有少数是记者或新闻单位工作人员,多数是假冒新闻单位的人员。
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共有六家媒体或与媒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与该矿发生财务往来,该矿共支付十二点五七万元人民币。已确认其中一笔系一人假借媒体之名涉嫌诈骗,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另五笔财务往来款项是否合法合规,正在加紧调查。
另外,矿方人员反映,个别来矿采访人员由于路况不熟,在途中耽搁时间太久,车内汽油不够,要求帮助解决加油问题,霍宝干河煤矿没有加油站,该矿工作人员就向他们每人支付了三百至五百元不等的加油费共一千九百元。此事有关部门正在做深入调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